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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“黑名单”含意
“黑名单”是指供应商因违反本制度,兴泰公司不欢迎其对本公司发布的询价单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列表。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,将失去对兴泰公司采购物资进行报价及供货的资格。
2 黑名单的列入要件
1)无货报价
供应商报价后,没有在兴泰公司确认成交时要求的供货期内,将成交(中标)物资送到指定地点的,被视为无货报价。出现一次,即被列入黑名单。
2)质量不合格
物资到货后,经验收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,可以进行调换或退货处理,若在半年内出现第二次质量不合格,即被列入黑名单。
3)服务不满意
在质保期内,供应商对兴泰公司提出的问题,未及时处理,因而影响兴泰公司生产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,除需赔偿损失外,将被列入黑名单。
兴泰公司要求退货或调换物资,规定限期内,未取走或调换,将被列入黑名单。
4)虚假资质
供应商为兴泰公司提供虚假资质,将被列入黑名单。
3 黑名单的列入期限
1)报价后不能供货、没有在合同或订单要求的时间内供货的,列入黑名单3个月。
2)年度内出现2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,列入黑名单6个月。
3)对本公司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解决,或未按要求时间进行退货、调换物资的,列入黑名单6个月。
4)因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的,列入黑名单12个月;如果造成影响严重的,5年内不能被推荐合格供方。
5)提供虚假资质,从发现到更正为真实有效,一直列入黑名单。